關于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強技能人才培訓有關問題的通知
津人社辦發〔2021〕61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資委、總工會、工商聯,各培訓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關于印發〈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強技能人才培訓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39號)要求,推動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強新時代技能人才培養,現就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強技能人才培訓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培養方式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由所在企業負責組織實施。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可結合實際需求和學徒職業發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舉辦培訓班、集訓班等形式,采取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開展學徒培訓。企業可依托企業公共實訓基地,采取“師帶徒”的方式,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中小微等企業培訓人員較少的,可由區工商聯及所屬商會,會同區人社部門根據職業,統一協調和集中多個中小微企業人員開展專業理論和技能實訓。
企業與培訓機構(含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公共實訓基地等)合作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在培訓機構進行的專業理論課學習和技能實訓(不少于160課時,以下簡稱“集中授課”)可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理論課通過經市人社局遴選的線上培訓平臺開展,不超過集中授課課時的50%。線下培訓課程可全部或部分安排在有條件的企業,應錄制不低于25%課時的集中授課視頻。
二、培養內容
根據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緊扣制造業立市和企業未來技能需求,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培訓評價規范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加大企業生產崗位技能、數字技能、綠色技能、安全生產技能和職業道德、職業素養、工匠精神、質量意識、法律常識、創業創新、健康衛生等方面培訓力度。
三、補貼政策
對完成新型學徒制培訓、學徒取得證書的,統一按照中級工證書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證書每人每年5500元、技師及高級技師證書每人每年7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執行。補貼期限按照實際培訓期限(不超過備案期限)計算,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企業可按照注冊地、坐落地、社保繳納地向區人社部門提出新型學徒制培訓申請,享受培訓補貼。
四、保障措施
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列支。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可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五、獎勵激勵
充分發揮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勞動模范、大國工匠等技能人才傳幫帶優勢,充分利用技能大師(專家)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養陣地,鼓勵“名師帶高徒”、“師徒結對子”,激發師徒主動性和積極性。鼓勵企業建立學徒獎學金、師帶徒津貼(授課費、課時費)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國資監管部門、總工會以及工商聯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作為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內容,密切配合、協同推進,認真組織實施。國資監管部門、工商聯要以重點行業、重要領域和規模以上企業為著力點,大力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二)協調推動實施。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對接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做好工作指導、政策落實及服務保障工作。各技工院校要積極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并將其作為校企合作的重要內容。各企業要加強組織實施,建立人事(勞資)部門牽頭,生產、安全、財務、工會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三)加強考核評價。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宣傳,推動企業全面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并將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人員納入其中,加強學徒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評價工作。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市總工會市工商聯
2021年9月8日